美食荟会员细则

签名
一经在美食卡申请表上签名并予以使用,即代表接纳以下所有会员条款及细则。

有效美食卡
会员于美食卡有效日期内出示有效的美食卡,方能享有各项权益。美食卡仅限会员本人使用,不得转让。

美食卡遗失
康帝美食荟美食卡象征会员尊贵身份,请妥善保管。如不慎遗失或损坏美食卡,持卡人需及时通知发卡酒店,补办美食卡每张费用为人民币20元。

使用美食卡
会员需在每次订位时提供美食荟美食卡号,并在每次用餐结账时出示美食卡并签名确认,方可享受会员折扣。一张餐桌或一个预订只限用一张美食卡,拼台也被视为一张桌。

康帝美食荟美食卡折扣仅适用于酒店西餐自助餐,不得与康帝贵宾王朝会折扣或其余折扣累计,消费额不累计积分。

美食卡不适用于以下服务类别
美食卡优惠不适用于酒店西餐自助餐的特别活动、推广活动、宴会、服务费、客房送餐服务或外卖。会员在享用美食卡优惠的同时,不得同时享用其它优惠折扣、信用卡优惠价目、公司特惠价目、周末特惠价目。任何酒店特别宣传推广活动,均不享用美食卡优惠。


在以下节日中,美食卡将不适用于任何餐饮优惠:
情人节、母亲节、圣诞节前日、圣诞节、元旦前日及元旦节。
 
酒店责任
对于康帝美食荟条款、细则及优惠、权益等进行增补、调整、更改或取消,康帝酒店集团保留最终解释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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